9月7日,我院第26例人体器官捐献在ICU实现。捐献者祁某成功捐献了他的一对肾脏和肝脏。
祁某因高处坠落致多处严重多发伤,危及生命,予9月7日在全麻下手术,术后收入ICU, 给予气管插管,呼吸机辅助呼通气,消肿降颅压、脑保护、改善脑循环、神经营养等药物对症治疗,但患者病情仍进一步恶化,家属商议后放弃治疗。考虑到患者病情不可逆转,ICU主任胡善友向家属细致介绍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,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,积极引导,家属最终做出了器官捐献的决定,表示愿意无偿捐献患者器官,让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。
随后,医院立即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、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、上海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、嘉定区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,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,确认该患者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脑死亡诊断标准。在各方见证下,患者亲属签署了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》。
在仁济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的努力下,器官捐献手术顺利完成。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,捐献者所捐出的肝脏、肾脏挽救了多位重症病人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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